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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未必不可译 ——黄杲炘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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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5月2日《文学报》上读到黄东成先生的《诗歌翻译存疑》,文中“开门见山地直白”提出“诗歌能翻译吗?”这个“老问题”,答案是:“对此我是持否定态度的。”黄先生认为“诗是不好翻译的”,因此向外国诗人朗诵自己作品时,他建议“不懂汉语的外国诗人朋友,请只管听我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至于内容,大家手里都有诗集在,可以适当翻阅对照”。
  这事至少说明,诗必须翻译,因为光听“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显然还不够,仍需要“适当翻阅对照”译文。所以尽管鲁迅说过“译诗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诗还在译,译诗还在不断出版,比创作诗似乎印得多也出得热闹(例如去年和今年外研社出的英汉对照诗集就有20本)。当然,问题是译得是否到位,如果不到位,还可以改进,甚至可以不断改下去,直到改好为止。
  黄先生文中没有举例,不知道他写什么诗,但看来他认为任何诗都不可译。我根据自己的英诗汉译实践,认为诗未必不可译。但讨论译诗必须用实例,好在如今英语普及,下面考虑到篇幅就以短诗为例。请看两首著名英国“对句”与拙译:1)蒲柏(1688—1744)为大科学家牛顿拟的墓铭,2)吉卜林为一名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士兵戏拟的墓铭,让其委婉自述因怕死而被处决之事:
 
  Nature and Nature’s laws lay hid in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自然、自然法则在黑夜中隐藏;
  神说要有牛顿!就全都有了光。
 
  I could not look on Death, which being known, [1]
  Men led me to him, blindfold and alone.
 
  我未能面对死神,人们一觉察,
  便蒙住我眼睛,单送我去见他。
  
  译文反映了原作内容与格律形式:押尾韵,以12字5顿译原作10音节5音步诗行。此外,第一首第一行也像原作多用双声反映原作头韵;第二行中蒲柏套用人们熟悉的《旧约全书·创世记》一章三节句式: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译文中也用汉译《圣经》相应句式:“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类似例子很多,但凭这两个已可证明,诗未必不可译,但要看译什么,怎么译。至少英诗汉译有可能较准确反映原作内容、格律形式和诗意。在我看来,这就是译者应追求的“原诗的原汁原味”。
  译者只能译他在原作中看到和意会到的东西,意会不到的自然译不出。但如果向译者指明不足之处,可促使其进一步考虑,深挖汉语潜力,译诗就有可能更准确反映原作,甚至“逼真”。事实上,一百多年来的英诗汉译,正是在实践中一步步这样发展过来的。
 
 
钱钟书先生《围城》第七章讲到范小姐,引用了“美国人名言”:
 
  Men never make passes
  At girls wearing glasses.
 
  但注释中未译成对句,而译为“男人不向戴眼镜的女人调情”。同样,《槐聚诗存》中谈到“英译波斯醹醅雅(Rubáiyát)颂酒之名篇”第12首时,也译成散文:“坐树荫下、得少面包、酒一瓯、诗一卷、有美一人如卿者为侣(and thou)、虽旷野乎、可作天堂观”,而该诗原文是一首反映原作东方韵式的菲茨杰拉德“柔巴依”:
 
  A Book of Verses underneath the Bough,
  A Jug of Wine, a loaf of Bread—and Thou
      Beside me singing in the Wilderness—
  Oh, Wilderness were Paradise enow!
 
  我曾觉得奇怪:以钱先生的学养,可说是最理想的译者,译这两首诗易如反掌,为什么译成散文?后来想到钱先生《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中所言:关于译诗问题,近代两位诗人讲得最干脆。弗罗斯脱(Robert Frost)给诗下了定义:诗就是“在翻译中丧失掉的东西”(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摩尔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rn)认为诗歌翻译“只分坏和次坏的两种”(Es gibt nur schlechte Uebersetzungen und weniger schlechte),也就是说,不是更坏的,就是坏的。一个译本以诗而论,也许不失为好“诗”,但作为原诗的复制,它终不免是坏“译”。
  或许这就是钱先生仅以散文译诗的原因?如果这样,可表明其一丝不苟:在他认为没有合适形式容纳内容前,宁可译成散文。我们当然没这种顾虑,是坏译可以修改,即使改不好,也可为译诗增添经验。下面是对这两首诗的拙译:
 
  姑娘一戴眼镜,
  男人不来调情。
  开花结果的树枝下,一卷诗章,
  一小方面包,一大钟美酒佳酿——
      身旁还有你,歌唱在这荒漠里——
  啊,荒漠里,这可够得上是天堂!
 
  我想知道,这两首英语原作若出自黄先生,这译文能否通过,若通不过,未“译出原诗的原汁原味”,那么问题在哪里?要怎样才算原汁原味?我想,这方面讨论有助于廓清译诗的一些基本问题。
  有趣的是,钱先生《围城》中所引的“美国人名言”与美国女作家帕克(1893—1967)的作品News Item非常相像,不知道两者究竟是何关系。下面是帕克对句的原文:[2]
  
  Men seldom make passes
  At girls who wear glasses. [3]
 
  两种文字很接近,但never换成seldom后,译文需相应调整,例如:
 
  姑娘如果戴眼镜,
  男人难得来调情。[4]
 
  译文仍反映原作的内容与特点,诗行仍为三顿,但字数略多,而且尽管保留了原译的行中韵“戴、来”,还让诗行中有“姑、果”和“男、难”这样的双声和双声叠韵,读来却不像“美国人名言”的译文“干脆”。由此也可看出,译诗中会有“碰巧”的情形,一首诗碰得巧可能译得较满意,碰得不巧就可能糟蹋了,所以译诗很难一蹴而就。
另一方面我也想,译诗会发展,钱先生对译诗的看法或许也会变化?因为后来看到钱先生收到境外“醹醅雅”译本的赠书,在回信中称赞“译诗雅贴比美Fitzgerald原译”;另外,钱先生的夫人杨绛先生也译过英国作家Walter Savage Landor (1775—1864) 的诗(该诗原作的格律与“柔巴依”仅韵式有所不同,为abab):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5]
 
 
  上面提到Frost和Morgenstern的断言。既然他们这么讲,至少是认为他们的诗译不得,不是一译就“丧失”,就是译成了“坏和次坏”,甚至“更坏”。这里就来看他们的短诗。先看前者以音义结合著称的对句The Span of Life和拙译:
 
  The old dog barks backward without getting up.
  I can remember when he was a pup.
 
  这老犬只转头叫了叫,没站起。
  它幼时那模样,还在我记忆里。
 
  原作两行诗的音节数有异,但都构成抑抑扬格四音步诗行(第一音步都不完整)。第一行前半的发音特点是:The后连续四个音节按通常的发音都是重读的,而且dog barks back-这三个重读音节的首尾都是清晰有力的辅音,没法一带而过,发音时口型都得重起炉灶,因此增加了发音难度,语速和节奏受到干扰,让人读起来费劲又无可奈何,就像那有气无力的老犬,想要站起来却力不从心,只能回头叫叫并无可奈何地趴在那里;第二行的发音则轻快流畅,让人觉得时光流逝之快。这就像蒲柏所说:“得让音韵听来像意义的回声”。译文为反映原作的三音节音步,译成以三字顿构成的四顿行,既反映了原作格律又反映了原作内容,除了第一行前半以连续几个第三声的字来配合老犬转头也困难的龙钟老态,还安排两个“叫”来反映原作b打头的两个词,同样做到了原作那样的音义结合。[6]
  一般来说,译诗中容易“丧失掉的东西”就是这种音义结合,所以黄先生要人家听他的“语气”。但是由上面例子看,译者如果意会到原作这方面特点,而且有意反映的话,还是有可能避免“丧失”的。
  再看Morgenstern“像形诗”Die Trichter原作及拙译《漏斗》:
 
Zwei Trichter wandeln durch die Nacht.
Durch ihres Rumpfs verengten Schacht
fliesst weisses Mondlicht
still und heiter
auf ihren
Waldweg
u. s.
w.
 
有两只漏斗行走在夜色中。
从它们俩身上变窄的细筒
洒下了银白色的月光
又宁静又清朗地
照着它们的
林间路
 等
  等
 
  这首诗形义结合明显,汉译更易反映,而且译文解决了原作中“诗行度量单位”的不统一 [7],比原作合理——但是,前一译文是“整齐的三字顿”对句,后一译文的“度量单位”比原作合理,会被认为不是“原作的原汁原味”吗?如果会,要改并不难。
 
 
  上面原诗的作者都已去世,即使在世也不懂中文,无法指出译文中“丧失”了什么,也无法对译文是好诗坏译或坏诗坏译之类问题表态。但我有个特殊经历,就是曾同原诗作者就诗是否可译问题发生“对峙”,结果以翻译他的诗来验证彼此的观点。
  “文革”中我与弟弟黄杲昶都在工厂做工,业余时间他练习写英语诗,我练习译诗。但后来有了分歧:我认为他VOA和BBC都没听过,怎么写英语诗?所以希望他也来译诗;但他认为诗是不能译的,理由是他构思的英语诗句有时连他自己都无法译成满意的汉语。我说他能用英语写出的,一定也能用中文译出,译不出是他中文有问题;他说我的中文也就他那点儿水平。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决定:他拿出一首自己的诗,我译给他看:通得过就是可译,通不过就是不可译。
  过了一阵他拿来他的四季组诗Nature, Men and Life,我看了暗暗叫苦,因为没想到他写的是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而当时我几乎没译过这种诗。但大话说出口,只能硬着头皮译,而且要尽量不留破绽,以免被他挑剔。幸好正工伤在家,有时间反复修改,结果,译文完全得到认可。下面是组诗第一首《春》的原文和拙译:
 
  Upon the hillock green, near th’ old oak tree,
  Idly we lounged in th’ drowsy balmy air,
  While lazily the tickling languid breeze
  Caressed our faces, gently ruffled your hair. 
 
  The rolling fertile fields stretched like a lawn,
  Peaceful and calm, without a trace of strife.
  We murmured with a mellow breath deep-drawn:
  ‘Precious is life! How wonderful is life!’
 
  'Tis true, you loving hearts of youthful mirth,
  For where could be the lad or lass to whom,
  More wonderful is something on the earth,
  When life is in its first sweet burst of bloom,
 
  And nature, all her beauties in arrays,
  Before the dazzled yearning eyes displays?
 
  青山上空气芬芳催人入梦乡,
  傍着老橡树我们懒散地躺下,
  慵倦无力的柔风在呵人作痒——
  轻拂起你发丝,抚弄我们脸颊;
 
  眼前,草地般的沃野绵延起伏,
  宁静安谧,没一点纷争的痕迹;
  我们深吸着甘美的空气,低呼:
  “生命是多么珍贵!多么神奇!”
 
  是啊,充满爱和青春欢乐的心!
  当生命之花第一次怒放呈艳,
  大自然又处处展现色色美景,
  哪里会有这样的姑娘或少年:
 
  他们被美所迷的渴望眼睛里,
  世上会有别的比生活更神奇?
 
  当然,弟弟不是诗人,他的认可或许被认为无足轻重,不像名人一言九鼎,但Frost等人毕竟没说过只有诗人写的才是诗。而在1987年,这首《春》同组诗中其它的诗发表于美国诗协的《美国诗集》,所以算作诗想来还是可以的。
 
 
  现在看来,当时的拙译并非无懈可击,但黄杲昶没有在细小处多纠缠。他明白,译诗与写诗的要求有所区别,能准确反映原作的内容和形式,传达其情绪和诗味就可。再说,我是初学者,译诗中有不尽人意之处也属正常,在高手笔下有可能圆满解决。但是据说写诗的人甚至比读诗的多,译诗者就更少。当时我虽初学,却也并非随便什么诗都肯译,那次是为了证明自己观点才译黄杲昶的诗,不相干的高手凭什么不惜时间挖空心思来译?所以不能凭一般的译诗来断定诗不可译。而要合适的高手主动找上门来译,作品本身首先要有足够吸引力,这样,哪怕一千年后仍有译者跃跃欲试。
  而对于译者来说,既然诗必须译,就译了再说,若译得基本正确,总比光听“语气”好,而不满意则可修改,不译则不可能改进,只能空谈。译诗与语言都在发展,个人能力有限,不能认为自己译不出的,别人就一定译不出;当今译不出的,以后也一定译不出;这种文字译不出的,别种文字也一定译不出。如果一首诗能激发翻译的冲动(我当时就因为受John Masefield那首Sea-Fever激发,开始译诗的),让译者自己“找上门来”,决心如实译出原作,这样的译诗才有可能译出“原汁原味”。
  所以我觉得,与其断言诗不可译,给辛辛苦苦的译诗泼冷水(甚至让人误解:既然诗不可译,那就怎么译都可以),不妨看看翻译是否尽了力,提提不足之处,以利改进。也希望对译诗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原诗的原汁原味”,免得喜欢五七言的就说原汁原味的译诗“诗味寡淡”,喜欢自由的又认为其不自由、不灵动。而如果没有合情合理的要求,那么连照相机拍摄下来的东西也有变形,也不是“原汁原味”的。
  当然我不是说诗都可译。可译性是因诗而异的,有的多有的少,而且往往要译了才知道,有的诗看上去可译,但译的时候可能卡壳,有的诗看看很难译,却可能曲径通幽,完满解决,而有些则是基本不可译的,例如下面这样的对句On Cardinal Wolsey:
 
  Begot by Butchers, but by Bishops bred,
  How high his honour holds his haughty head!
 
  这两行诗所用各词的首字母分别是b和h,要在译文中反映这特点看来难乎其难。又如下面Frank Sidgwick(1879—1939)的这首The Aëronaut to His Lady:
 
  I
  Through
  Blue
  Sky
  Fly
  To
  You.
  Why?
 
  Sweet
  Love,
  Feet
  Move
  So
  Slow.
 
  这是最简短的混合式十四行诗,前八行为意大利韵式abbaabba,后六行是英国韵式cdcdee。这样的诗怎么译?
这样的诗我很感兴趣,但不敢尝试,因为有可能是无底洞,花去很多时间而没有结果。然而我也不敢说这些诗一定不可译,也许有高手能译出来。幸而多数诗并非如此,或多或少是可译的,而译者不同或所花时间不同等等,得到的结果也会不同。
 
本文发表于2013年8月8日《文学报·新批评》。 


[1]本诗是《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用作“诗”这一条目的例诗,而1985年版该书中文本的译文为:
我认识死,我不能面对死,
人们领着我去死,盲目地,孤独地。
[2]《东方翻译》2013年第2期有金其斌先生文章,其中有这样一段:“钱钟书1979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演讲时,曾诙谐地说到:
Men seldom make passes
At girls who wear glasses.
这段话实际上引自美国女作家桃乐赛·派克(Dorothy Parker),钱氏博闻强记,信手拈来。”
[3]《围城》中的“美国人名言”与帕克的News Item显然有区别,所以人们不免疑惑:钱先生1979年在加州大学演讲中说到的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
[4] 金先生文章说到:乔志高幽默地把这段话译成:女人戴上眼镜子,男人就不跟她吊膀子。并附按语说:南京镇江一带从前管“眼镜”叫“眼镜子”。“吊膀子”为沪语,调情之谓。乔志高将原文揶揄调侃的语气活灵活现传达出来,与死扣原文的“男人一般不与戴眼镜的女子调情”相比,孰优孰劣,高下立判。
[5]看到的另一处引文中,这译诗排成8行,上面的每行译文都排成两行,第三行中加了逗号,也分成两行:“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6]有关这首音义结合作品的详细说明,可参看拙文《诗,未必是“在翻译中丧失掉的东西”——兼谈汉语在译诗中的潜力》(载1995年4月《外国语》及拙著《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诗汉译研究》)。
[7]有关情况的详细说明,可参看拙文《诗歌翻译是否“只分坏和次坏的两种”——兼谈汉字在译诗中的潜力》(载1997年1月《现代外语》及拙著《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诗汉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