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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专业委员会由个人和单位会员组成。个人会员由正式会员和预备会员组成,单位会员由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组成。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正式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意愿;
(二)遵纪守法,遵守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三)从事外语口译专业服务、教学、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以及组织管理工作,在口译服务、教学成果、教材编写、学术论著以及和口译相关的管理工作等方面有明显成绩或有较大影响者;
第三条: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预备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意愿;
(二)遵纪守法,遵守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三)接受过相关的外语口译训练,并获得由本专业委员会指定的外语口译考试资格证书;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意愿;
(二)遵纪守法,遵守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三)从事外语口译专业服务、教学、理论研究及出版、咨询、对外交流等其它与口译相关的机构和公司;
(四)单位会员中的职员不作为本专业委员会的个人会员;
第五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提交有关材料;
(三)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第六条:预备会员申请转为正式会员程序:
(一)有三年以上预备会员会龄,并在三年中经常从事与外语口译相关工作;
(二)提交个人转正式会员的申请及表格;
(三)提交相关材料;
(四)经本专业委员会两位正式会员推荐,并报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参加本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类专业活动的权利
(二)有获得本专业委员会提供与专业相关服务的权利
(三)有对本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专业委员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专业委员会的名声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专业委员会反映相关情况
(六)向本专业委员会推荐新会员(预备会员除外)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专业委员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两年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经主任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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