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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翻译家协会章程,进一步探索协会行业化管理模式,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协会联络、协调和服务的职能,我会决定设立单位会员制度。
一、入会对象:
1、高等院校内从事外语翻译教学的院、系、研究所。
2、从事翻译出版的专业出版社。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外语翻译的经营公司。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从事与外语翻译有关的单位。
二、入会程序:
1、入会单位提交入会申请表;
2、入会单位提交本单位有关资料:
1)学院、研究所等提供有关教学、研究成果及相关资料。
2)出版社提供出版成果等相关资料。
3)经营单位提供经营成果和单位注册等相关资料。
4)其他单位提供与翻译有关的成果资料及单位注册等相关资料。
3、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
1)核实有关材料
2)讨论入会资格
3)确定入会单位
4、入会单位交纳会费及管理费
5、协会授予单位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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