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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译协组织专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翻译”条目
201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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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中国译协组织译界专家对199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翻译”条目进行了修订。修订稿由译协秘书处草拟,经多名专家审定,目前已上报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办公室。同时,经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中外文局人事部主任李丽宁任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译协会长助理黄长奇任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的,1999年颁布,对于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大典》已不能适应人力资源开发、信息统计、人口普查、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需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为首次修订。
 
                                           来源: 中国译协网